對他人債務擔保書構成要件

| 梓豪

加強借款信任:債務擔保書增加了借款人對債權人的信任度,表明借款人愿意為債務承擔風險,并提高了借款人獲得借款的可信度。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收集整理的債務擔保書,希望大家喜歡。

對他人債務擔保書構成要件

對他人債務擔保書構成要件精選篇1

合同編號:

簽訂日期:

簽訂地點:

甲方(擔保方):

住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傳真:

基本賬戶開戶行:

賬號:

乙方

住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傳真:

為保障乙方與債務方(以下簡稱:“主合同債務方”)所簽訂的編號為 的 (以下簡稱“主合同”)項下的債權,甲方愿意為主合同項下的債權(以下簡稱“主債權”)向乙方提供保證擔保,甲、乙雙方依照我國有關法律、法規(guī),經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被擔保主債權的種類和期限

1.1甲方所擔保的主債權為債務人在乙方辦理主合同項下約定業(yè)務所形成的債權,主合同項下約定業(yè)務范圍為,期限自 20__ 年 __ 月 __ 日始至20__年 __ 月__ 日止。

第二條、保證擔保的范圍

2.1甲方保證擔保的范圍為及利息、逾期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乙方為實現債權而發(fā)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仲裁費、保全費、公告費、評估費、鑒定費、拍賣費、差旅費、電訊費、律師費等)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債務人的應付費用。

第三條、保證方式

3.1甲方的擔保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當主合同債務人不按主合同的約定履行還款義務時,如造成乙方損失的,乙方有權直接向甲方追償,甲方應立即向乙方清償主債權。

3.2若除本合同約定的擔保方式外,主合同項下還存在其他擔保(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債務人向乙方提供物的擔保)的,乙方有權選擇優(yōu)先行使本合同項下權利,要求甲方承擔連帶保證責任,甲方對乙方承擔的保證責任不受任何其他擔保的影響,其保證責任的承擔也不以乙方向其他任何擔保人提出權利主張或進行訴訟/仲裁/強制執(zhí)行為前提。若乙方因任何原因放棄、變更主合同債務人向其提供物的擔保、變更擔保的順位,造成其在上述物的擔保項下的優(yōu)先受償權益喪失或減少,甲方同意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責任并不因之而免除或減少。

3.3若甲方為主合同項下部分債權提供擔保,主債權獲得任何部分清償并不相應減輕或免除甲方的擔保責任,甲方仍需在其承諾擔保的數額范圍內對主合同項下未償還得余額承擔擔保責任。

第四條、保證期間

4.1甲方保證期間為自主合同約定的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兩年。

4.2前款所述“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包括主合同債務方分期清償債務的情況下,每一筆債務到期之日;還包括依主合同約定,債權方宣布提前到期之日。

第五條、甲方權利和義務

5.1甲方保證是依法注冊成立并有效存續(xù)的合法單位,具有法律規(guī)定保證人資格和代為清償能力,自愿承擔并履行保證責任。

5.2甲方保證簽訂本合同已依照法律規(guī)定及本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得到甲方上級主管部門或甲方公司董事會、股東會、股東大會等有權機構的批準,并取得所有必要的授權。

5.3甲方保證其簽署和履行本合同,不違反任何對甲方及其資產有約束力的規(guī)定或約定,不違反任何甲方與他人簽署的擔保協(xié)議、其他協(xié)議以及其他任何對甲方有約束力的文件、約定和承諾的內容。

5.4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資料均為真實、準確、合法、有效。

5.5甲方知悉并同意主合同的全部條款,自愿為主合同債務人提供保證,并保證按本合同約定履行連帶清償義務。

5.6甲方保證在本合同有效期間不再向第三方提供超越自身擔保能力的其他任何方式的擔保。

5.7甲方保證在本合同有效期間,應按乙方要求提供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等財務報表,接受乙方對其生產經營活動和財務狀況的檢查、監(jiān)督。

5.8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內,應在包括但不限于承包、租賃、托管、資產重組、債務重組、股份制改造、聯營、合并(或兼并)、分立、產權有償轉讓、合資(或合作)、減少注冊資本,或申請停業(yè)整頓、申請解散(或撤銷)、申請重整、和解和破產等經營方式、自身體制或法律地位發(fā)生變化的三十日以前,書面通知乙方,并落實本合同項下全部保證責任。

5.9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內,應在包括但不限于被宣布停業(yè)整頓、被宣布關閉、被宣布解散(撤銷)、被申請重整、破產等自身體制和法律地位發(fā)生變化或其他任何足以危及自身正常經營、喪失擔保能力的情況發(fā)生后的三日內,書面通知乙方。

5.10若甲方變更住所、名稱、法定代表人,應在變更后七日內通知乙方。

第六條、乙方權利和義務

6.1乙方有權隨時要求甲方提供反映其經營情況及資信情況的財務報告、財務報表及其他資料。

6.2主合同債務方在主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包括主債權分次到期或債權方宣布債務提前到期)為依約還款的,乙方均有權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第七條、違約責任

7.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均應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八條、合同的生效

8.1本合同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8.2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主合同的效力,不因主合同的無效而無效。如主合同被確認無效,則甲方對主合同債務人因返還財產或賠償損失而形成的債務業(yè)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第九條、合同轉讓、變更與解除

9.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9.2在本同有效期內,乙方將主債權轉移給第三方的,無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仍在原保證范圍內繼續(xù)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

10.1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fā)生的爭議,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雙方選擇按下列方式解決:

□ 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 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10.2如雙方選擇的上述爭議解決方式與主合同選擇不一致的,以主合同選擇的爭議解決方式為準。

第十一條、附則

11.1本合同有效期間內,甲方名稱、法定代表人、住所等發(fā)生變化而未書面通知乙方時,乙方按本合同所載資料向甲方發(fā)送所有文書,視同送達。

11.2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1.3本合同項下采用□方式進行選項時,在□內打√表示該條款適用,打×表示該條款不適用。

11.4本合同甲方 份、乙方 份及方 份,其法律效力相同

11.5本合同項下有關附件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6乙方已采取合理方式提請甲方注意本合同項下免除或限制乙方責任的條款,并按甲方要求對有關條款予以充分說明;甲乙雙方對本合同所有條款內容的理解不存在異議。

甲方(印章):

授權代表(簽字):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乙方(印章):

授權代表(簽字):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對他人債務擔保書構成要件精選篇2

合同編號:_________

保證人:_________法定住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職務: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通訊地址: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電話:_________傳真:_________帳號:_________電子信箱:_________

開戶金融機構及賬號:_________

債權人:_________法定住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職務: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通訊地址: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電話:_________傳真:_________帳號:_________電子信箱:_________

為確保_________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在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_________愿意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債權人經審查,同意接受_________作為保證人,雙方經協(xié)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保證擔保的范圍

1.保證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債務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包括罰息)和損害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訴訟費、律師費等)。

被保證的主債權種類、數額:_________。

2.合同雙方對保證擔保的范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人應當對全部債務承擔責任。

3.合同雙方在保證合同中約定的保證責任范圍超過法定的保證責任范圍的,對保證合同的效力沒有影響,但超過法定保證責任范圍的部分沒有強制執(zhí)行的效力。保證人自愿履行的,法律不禁止;保證人在自愿履行后又反悔的,不予支持。

第二條 保證擔保方式

1.本合同的保證方式為:

(1)一般保證;

(2)連帶責任保證。

2.本合同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3.保證人對主合同中的債務人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如債務人沒有按主合同約定履行或者沒有全部履行其債務,債權人有權直接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4.兩個以上保證人對同一債務同時或者分別提供保證時,各保證人與債權人沒有約定保證份額的,應當認定為連帶共同保證。

5.連帶共同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guī)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任何一個保證人承擔全部保證責任。

6.連帶共同保證的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后,向債務人不能追償的部分,由各連帶保證人按其內部約定的比例分擔。沒有約定的,平均分擔。

第三條 保證責任

1.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履行期限屆滿之日后兩年止。

2.保證期間,債權人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保證人在原保證擔保的范圍內繼續(xù)承擔保證責任。

3.保證期間,債權人許可債務人轉讓債務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保證人對未經其同意轉讓的債務,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4.保證期間,主合同的當事人雙方協(xié)議變更主合同除_________以外的其他內容,應當事先取得本合同保證人的書面同意。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5.保證期間,債權人與債務人對主合同數量、價款、幣種、等內容作了變動,未經保證人同意的,如果減輕債務人的債務的,保證人仍應當對變更后的合同承擔保證責任;如果加重債務人的債務的,保證人對加重的部分不承擔保證責任。

6.債權人與債務人對主合同履行期限作了變動,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的,保證期間為原合同約定的或者法律規(guī)定的期間。

7.債權人與債務人協(xié)議變動主合同內容,但并未實際履行的,保證人仍應當承擔保證責任。

8.在本合同規(guī)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

9.同一債權既有保證又有第三人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保證人或者物的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當事人對保證擔保的范圍或者物的擔保的范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承擔了擔保責任的擔保人,可以向債務人追償,也可以要求其他擔保人清償其應當分擔的份額。

10.同一債權既有保證又有物的擔保的,物的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或者被撤銷,或者擔保物因不可抗力的原因滅失而沒有代位物的,保證人仍應當按合同的約定或者法律的規(guī)定承擔保證責任。

11.債權人在主合同履行期屆滿后怠于行使擔保物權,致使擔保物的價值減少或者毀損、滅失的,視為債權人放棄部分或者全部物的擔保。保證人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范圍內減輕或者免除保證責任。

第四條 保證人權利義務

1.保證期間,保證人發(fā)生機構變更、撤銷或其他足以影響其保證能力的變故,保證人應提前_________天書面通知債權人,本合同項下的全部義務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由保證人在日之內落實為債權人所接受的新的保證人。

2.保證期間,保證人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負擔能力的擔保。

3.本合同的主合同既有保證又有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對物的擔保以外的債權承擔保證責任。債權人放棄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范圍內免除保證責任。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承擔民事責任:

(1)主合同當事人雙方串通,騙取保證人提供保證的;

(2)主合同債權人采取欺詐、脅迫等手段,使保證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提供保證的。

5.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后,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6.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后,債權人未申報債權的,保證人可以參加破產財產分配,預先行使追償權。

7.在本合同保證期間內,保證人如再向他人提供擔保,不得損害債權人的利益,并須征得債權人的同意。

第五條 債權人權利義務

1.保證期間,債權人有權對保證人的資金和財產狀況進行監(jiān)督,有權要求保證人提供其財務報表等資料,保證人應如實提供。

2.發(fā)生下列情況之一,債權人有權要求保證人提前承擔保證責任,保證人同意提前承擔保證責任:

(1)保證人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或者發(fā)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為;

(2)主合同履行期間,債務人死亡、宣告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致使債權人債權落空,或者債務人有違約情形等。

3.在訂立保證合同之前,債權人有權以債務人提供的保證人不具備清償能力為由拒絕與其簽訂保證合同;但保證合同一經訂立,保證人是否具有清償能力并不影響保證合同的有效性。

第六條 保證人違約責任

1.保證人不承擔保證責任或者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的,應向債權人支付被保證的主合同項下金額_________%的違約金,因此給債權人造成經濟損失且違約金數額不足以彌補所受損失的,應賠償債權人的實際經濟損失。對上述違約金、賠償金以及保證人未承擔保證責任的金額、利息和其他費用,債權人有權直接用保證人存款賬戶中的資金予以抵銷。

2.債務人與保證人共同欺騙債權人,訂立主合同和保證合同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銷。因此給債權人造成損失的,由保證人與債務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七條 保證人在此向債權人作出以下聲明和保證:

1.保證人是依照_________法律正式成立及有效存在的_________,具有獨立法人地位,能夠以其本身名義起訴和應訴及擁有其資產和經營其現在或計劃經營的業(yè)務;

2.保證人有充分的法定的權利、權力和權限簽訂本擔保書和履行本保證書下的責任;

3.本保證書在主合同生效時同時生效,即對保證人構成合法、有效和具約束力的義務,可以按其條款付諸實施,并可以隨時在_________法庭執(zhí)行;

4.保證人在簽署及/或履行本保證書都不會

(1)違反或觸犯任何法律或條例、或保證人的章程或成立文件或

(2)違反或觸犯保證人簽訂的任何契約或協(xié)議或對保證人本身或其任何資產有約束力的文件;或

(3)超越保證人保證的權限(不論是受保證人的章程或其他協(xié)議所限制的),或超越保證人董事會的權限,或

(4)導致或迫使在其本身的任何資產上設置任何抵押。

5.保證人沒有拖欠任何應付之其他債務,亦未在保證人已簽下的任何契約、信托契約、協(xié)議或其他文件中發(fā)生或因任何事情的發(fā)生和存在而構成任何文件中所定下的違約事件;

6.沒有人正在任何法院、裁判所、仲裁處或政府機關對保證人或其資產提出訴訟,此訴訟將會嚴重影響保證人的財務、業(yè)務、資產及其他狀況;

7.除法定的優(yōu)先債務以外,保證人在本保證書下所承擔的責任為直接的及無條件的,而其付款責任均在任何時間與其他無抵押的債務享有同等地位;

8.保證人在本保證書簽署之日時并未違反任何有關債務履行的協(xié)議,或不履行或違反任何其他協(xié)議,該等違約會對保證人有不利影響;

(1)保證人已經向債權人充分和準確地披露了其在本保證書簽約日時存在的全部實際的重要債務;

(2)保證人向債權人提供的最近審定的年度財務報表已經按照_________法律與條件以及公認的常用會計原則編制妥當。上述財務報表連同其所附記錄均真實和清楚地反映了該報表所涉及期間保證人的財務狀況,同時自上述財務報表完成后,保證人的營運、業(yè)務、資產、債務或(財務或其他)狀況未發(fā)生實際不利變化;

(3)保證人沒有任何未在其最近審定財務報表或其所附記錄未予以披露的任何重要債務或任何重要的未實現的損失或預期的損失;

(4)保證人向債權人提供(不論是否遵循本保證書的任何條款而提供)關于保證人的一切資料,均在提供資料的當日為真實的、完全的和準確的;

(5)保證人在本保證書項下的全部應付款項無任何稅項引致的扣減或預扣。

第八條 保證人免責范圍

1.保證合同約定,債權人轉讓其債權,保證責任免除的;

2.保證期間,債務人雖然得到債權人許可,將其債務移轉第三人,但未經保證人同意;

3.債權人與債務人協(xié)議變更主合同,但未經保證人同意(除非當事人有相反的約定外);

4.在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期間屆滿,債權人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

5.在同一債權既有保證又有物的擔保的情況下,債權人放棄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范圍內免責。

第九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fā)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xié)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fā)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fā)生后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xù)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fā)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xié)商決定如何執(zhí)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xù)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xié)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fā)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zhàn)爭(不論曾否宣戰(zhàn))、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guī)定等。

第十二條 合同變更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內,合同雙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三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觸。

第十四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執(zhí)行,法律、法規(guī)未作規(guī)定的,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保證合同效力

1.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被保證的主合同,主合同無效并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2.保證人(企業(yè)法人)的分支機構未經保證人書面授權或者超出授權范圍與債權人訂立保證合同的,本保證合同無效或者超出授權范圍的部分無效,債權人和保證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債權人無過錯的,由保證人承擔民事責任。

3.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4.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zhí)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保證人(蓋章):_________ 債權人(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對他人債務擔保書構成要件精選篇3

年月日借款人借款元(大寫),并簽訂了《借款合同》(編號:),本人已經對相關的借款合同文書作了全部了解,并知悉了合同中約定的當事人各方的權利與義務。本人及財產共有人自愿用全部自有資產(包括但不限于房產、有價證券、金融債券、銀行存款、債權)為借款人的全部債務向你提供擔保,并作如下擔保承諾:

1、擔保方式: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2、擔保的范圍:包括《借款合同》)中約定的出借人的合同權利,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賠償金、律師費、實現債權的各項追償費用、法院訴訟費、保全費、評估費、拍賣費等全部合同債權。

3、擔保期限為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內。

4、無論是否另有他人提供擔保,我在擔保范圍內無條件地、獨立地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并自愿放棄法定的一切抗辯權利。

5、對你的債權,無論是否有任何人提供了物的擔保,我的保證擔保責任不以該物的擔保優(yōu)先受償為前提,更不得以此作為拒絕承擔保證擔保責任的抗辯理由,仍應無條件地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擔保責任。

6、本承諾為無條件的和不可撤銷的承諾書。借款人不能按約定履行償還義務的,我接到你書面通知后3日內履行全部清償責任。否則貴公司依據《擔保借款合同》所享有的`包含追償權在內的一切合同權利可以一并向我行使,我自愿無條件接受。

7、本承諾具有獨立性,無論借款合同或合同其他條款是否有效,均不影響本承諾書的有效性,同時也不受借款合同其他擔保方式的影響。

8、如有多人提供擔保的,每個人的責任也是連帶的、不分份額的,任一人對所擔保的全部債權均承擔連帶保證責任。擔保人有權選擇其中一人、數人或全部作為追償對象并有權要求其承擔全部清償責任。我對此追償方式無異議。

本人的擔保承諾已取得了財產共有人或配偶的同意。如遇重大資產變動的情況,本人將及時通知你采取保全措施。

承諾人(簽字):____

財產共有人或配偶(簽字):____

____年__月__日

對他人債務擔保書構成要件精選篇4

借款人:

擔保人:

出借人:

本合同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等規(guī)定,本著平等、自愿、誠實守信、協(xié)商一致的原則,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貸條款

第一條 借款用途:本合同項下之借款必須合法使用。

第二條 借款金額: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小寫:¥ 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下同)

第三條 借款期限:借款期限為 個月,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內的 利率為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四倍。即 利率 %的四倍。

第五條 還款方式:借款到期時一次性還清全部本金。

第六條 如出現下列情形,出借人有權隨時要求借款人在約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

1.借款人將所借款項用于非法活動。

2.擔保物毀損或滅失,不足以實現本合同擔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擔保人不能提供出借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擔保的。

3、借款人或擔保人的資信出現危機,有可能導致出借人無法收回借款的。

第七條 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出借人的監(jiān)督和檢查;

2.保證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動;

3.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時償還借款本息。

第八條 出借人的權利和義務

1.保證資金來源合法;

2.在本合同簽訂之日向借款人支付借款;

3.有權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收取借款本金和利息,有權按照約定行使擔保追索權。

第二部分 擔保條款

第九條 擔保人

為確保借款人正當履行還款義務,擔保人自愿以其所有權并有權處分權的全部財產(含夫妻共同財產)擔保給出借人,作為借款人歸還借款的擔保。

本合同項下擔保財產為:

擔保人保證:所擔保的自有財產滿足擔保條件,并同意受本合同約束。

但保人所承擔的擔保為連帶責任擔保。

第十條 擔保范圍

為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以及出借人實現債權的所有費用(包括訴訟費和律師費等) 當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其還款義務時,無論出借人對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它擔保,出借人均有權直接要求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

第三部分 違約責任及其他約定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下列情況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借款人提供的證件、證明等有虛假、非法的情況,出借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全部借款及相應利息,可依法行使對本合同項下的擔保權。

2.借款人在還款期限屆滿時,未能足額償還借款本息的,視為嚴重違約,應另行向出借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 %的違約金,并承擔出借人為實現債權支付的全部費用(包括訴訟費和律師費等)

3.擔保人因隱瞞擔保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已擔?;蛘咭殉鲎獾惹闆r,或故意隱瞞其自身在簽訂本合同時已經不具備擔保能力的,而給出借人造成損失的,應當向出借人承擔賠償責任。

4.本合同項下的借條為本合同附件。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依法向原告居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生效、變更、解除、終止

1.在簽訂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內容,在本合同項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實有效。合同自各方簽字后生效。

2.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后,本合同終止。

3.本合同如需要變更或解除,應由合同各方共同達成書面合同。

借款人 (簽字、手印或蓋章)

出借人 (簽字、手印或蓋章)

擔保人 (簽字、手印或蓋章)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對他人債務擔保書構成要件精選篇5

甲方:

乙方:

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貸款方、借款方和擔保方的充分協(xié)商,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向乙方發(fā)放貸款,貸款內容如下:

1、貸款金額元,金額大寫。

2、貸款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貸款利息(利率:分,放款時利息全部收回)。

二、乙方和擔保方(丙方)可以是具有法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企業(yè)法人和具有清償能力的其它經濟組織。

三、擔保方對上述條款承擔全額連帶擔保責任。如果乙方不按本合同約定償還借款本息和相關費用,甲方有權直接向擔保方進行追償,擔保方保證在接到甲方催款通知后的十個工作內清償上述款項。

四、因乙方違約行為導致借款合同被提前終止,甲方有權提前收回借款本息以及向擔保方追索為實現債權所支付的全部費用。

五、當乙方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要求擔保方提前承擔全額連帶擔保責任,擔保方無條件同意提前承擔全額連帶擔保責任。

1、乙方卷入或即將卷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保育及其它法律糾紛的;

2、發(fā)生缺乏償債誠意的;

3、移民的;

4、不按本合同約定及時償還本息的;

六、因乙方違約致使甲方產生的訴訟費用和律師服務費以及甲方為實現債權支出的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擔保方在乙方履行完本合同約定,甲方此筆貸款本息收回后,方可免除擔保責任。

八、擔保方如違反本合同相關條款之約定,未代替乙方清償貸款本息,甲方有權按違約總額的萬分之十五(日利率)計算向擔保方收取違約金,違約金由擔保方在其債務履行期內,以現金方式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如擔保方過失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較大,且違約金數額不足以彌補甲方所受損失的,擔保方還應賠償甲的實際損失。

九、本合同一式一份,由甲方持有,正本作為收取貸款依據,副本作為記帳依據。

甲方:

乙方:

日期:

365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