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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黨的基層組織任期的意見》學習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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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黨的基層組織任期的意見》學習體會

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fā)了《關于黨的基層組織任期的意見》,并發(fā)出通知,要求各地區(qū)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黨章修正案規(guī)定:“黨的基層委員會、總支部委員會、支部委員會每屆任期三年至五年。”為貫徹落實黨章規(guī)定,嚴肅黨內政治生活,嚴格黨的組織制度,完善黨的基層組織任期,現提出如下意見。一、黨的基層委員會每屆任期一般為5年,黨的總支部委員會、支部委員會每屆任期一般為3年,其中,村和社區(qū)黨的委員會、總支部委員會、支部委員會每屆任期為5年(2020年07月13日《人民日報》)。作為一名基層黨務工作者,有以下3點體會:

讓干部為民服務的心更踏實。作為基層一線的一名黨務工作者,這半年來聽到支委說的最多的一句話就是“不弄了,不弄了,還有幾個月就該換屆了,下屆不定誰干了”,任期過短,造成一些新任村黨支部委員當選后剛熟悉工作又面臨換屆,極不利于基層黨支部班子隊伍建設,新黨章對基層黨組織任期作出修正,給基層黨支部班子成員吃了一顆“定心丸”,讓他們更加安心專心從事本職工作。

讓基層中心工作的推進更扎實。在基層工作的幾年時間里,深刻體會到基層在推進低收入幫扶、疏整促、“四治一保”等重點工作的落實時間緊任務重,缺乏長期規(guī)劃,個別村干部存在應付了事,不立足于長遠目標推進各項中心工作,新黨章對基層黨組織任期作出修正,讓村干部更愿意從長期規(guī)劃各項工作的推進落實,讓各項中心工作的推進更扎實有效。

對干部的監(jiān)管考核措施要落實。2020年村干部的基本待遇得到了落實,有效調動了廣大農村干部的工作積極性,但同樣的工作待遇,有的干部工作任務重,難免會心里不平衡,造成個別干部慢作為,要建立干部的平時考核和民主測評與績效工資掛鉤制,進一步提高績效工資比例,有效傳導壓力、激發(fā)動力,對一些不作為的干部要建立提前換屆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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