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我不是藥神》觀后感范文
《我不是藥神》觀后感“看了徐崢主演的《我不是藥神》,深受觸動。這是現實主義,一刀切在了生活的病處。這是有功德的一部影片”。——馮小剛
最近在朋友圈最火的關鍵詞應該是徐崢和他主演的電影《我不是藥神》了。這部完成度很高的現實題材作品,上映當天票房一路飆到3億,九天后更是突破20億大關。就連因涉稅問題搞得焦頭爛額的著名導演馮小剛,也在百忙之中到電影院觀看,并在微博上分享了感受。
在《我不是藥神》里,沒有正派反派,沒有好人壞人,只有眾生。醫(yī)藥公司維護自身利益,無可厚非;依法辦案是警察的天職;賺錢是藥販子的營生;而病人,只想活命;似乎誰都沒有錯。
程勇,一個賣壯陽藥的底層藥販子,從印度走私仿制藥,一開始只為賺錢給父親治病。為了不進局子,他出賣代理權,開辦服裝廠,搖身一變成為中產階級。然而,在得知無數病人,像老呂一樣因為買不起藥,病情惡化時,他決定冒著被抓的危險,重操舊業(yè),這次不為賺錢,只為救人。古人云,“窮則獨善其身,達則兼濟天下”。徐崢主演的程勇,在“有錢”后沒有忘本,甚至“以身試法”,把廉價的救命藥撒向茍延殘喘的病人,病人送其錦旗“懸壺濟世”。所以,當宣判后,程勇坐在“牢車”經過街道時,看到兩側密密麻麻夾道送行的患者,老呂、黃毛、思慧,以及無數他幫助過的陌生人,他們紛紛摘下口罩,以示敬意。我想他當時的感受是,就是再多判幾年也值了。
作為“奸商”的張長林,接管代理權后把藥價提高了數倍,不少病人為此傾家蕩產。意外的是,被捕后,他沒有出賣程勇。人之初,性本善。俗話說,法大于情。而作為警察的曹警官,在了解到“假藥不假”,甚至讓病人受益后,放走了違法購買印度“神藥”的患者們。沒有“識時務”,也沒有選擇“明哲保身”,而是以犧牲個人前程為代價,放棄了案件的辦理,這可能只為了病人的那句話,“我不想死,我想活”。曹警官作為程勇的小舅子,鑒于程勇與他姐的關系,他本應該對程勇這個“罪犯”充滿憎惡與痛恨。而三年后,他去接程勇出獄,那一句“找地喝一杯去吧?!”充分體現了他對程勇的理解與包容。
尊重生命,任何人都沒有權力剝奪。這就是價值觀,也是這部影片最打動人心的基石。“窮”和“病”是貫穿全片的兩個字。然而,最可怕的不是窮人吃不起藥,而是在大病面前,所有人都可能變成窮人。對于渺小的個體而言,能做的可能只有兩件事:1、工作再忙,也要早睡早起鍛煉身體,千萬不能等有錢了,再拿錢治病;2、無論心態(tài)多么佛系,也要想辦法多掙點錢。因為你不知道什么時候遇到只有錢才能解決的問題。另外,不僅要靠實干勤勞致富,還要居安思危,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給自己及家人買一份保險,買保險就是買平安嘛。當然,最終解決還是要依靠政府發(fā)揮其統(tǒng)籌協(xié)調的作用,不斷完善教育、醫(yī)療、養(yǎng)老等社會保障體系及司法制度的建設。使其更加健全化、合理化、公平化。通過資源的合力調配和科學統(tǒng)籌,讓更廣泛的群眾能夠安居樂業(yè),快樂工作,快樂生活!